前两天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喜欢bieber了,学习挺好,但是跟个疯子一样,一听到bieber的歌就开始发他特有的「羊癫疯」,全班都知道我最喜欢bieber了,一年买了6双bieber的鞋,3件衣服,两个耳机和一个表,这回,他在我面前就开始装,就说他是bieber的忠实fans,其实就能说几个,听的歌全是宝刚出道的one time什么的(我也很爱听),连宝的Under The Mistletoe都不知道,更别说boyfriend了,这两天给他手机下了一个fa la la,第二天他跟我说fa la la就是一帮人和宝干唱,连伴奏都没有,我当时气的掉头就走,各位belieber评评理啊,它适合做我们的一份子吗????